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3年優秀清寒獎學金
金額:博士班30000元、碩士班20000元、大學生15000元、特殊表現獎50000元
名額:博士班3名、碩士班8名、大學生20名、特殊表現獎2名
申請說明:
申請資格: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,上、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:
(一)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88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。
(二)大學生(含二技、四技)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。
(三)特殊表現獎:大專院校、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(科學、創意、技能、藝術)比賽名列前茅,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。
(四)家庭變故,急需幫助者。
申請條件:
一、申請時間: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。
二、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,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時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後自行郵寄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