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5年得福獎助學金
金額:依申請組別而定
名額:未定
申請說明:
一、申請資格: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(不含齒顎咬合不正、血管瘤之患者)。
二、獎項類別及其條件:
(一)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:於114年9月至115年8月,特殊才藝(文學、音樂、美術、語言、體育、科技)獲個人校內以上比賽前三名。
(二)優秀獎學金:各組學年學業總平均之規定如下:
1、大專組:80分以上。
2、研究所組(碩一~碩二,不含碩士在職專班):GPA3.76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5分以上。
3、博士組(博一~博二,不含博士在職專班):GPA3.38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0分以上。
(三)清寒助學金:各組學年學業總平均之規定如下:
1、大專組:60分以上。
2、研究所組(碩一~碩二,不含碩士在職專班):GPA2.44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70分以上。
申請條件:
一、申請時間:115年8月3日至9月11日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,或至基金會網頁(https://www.nncf.org/)查詢,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,備妥相關文件後自行寄送基金會或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