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第1學期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資優學生長期獎助辦法
金額:一、獎助項目及金額得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、書籍購置需求、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。
二、國內學校培育金額: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20萬元。
三、國外學校培育金額: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40萬元。
名額:未定
申請說明:
培育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,並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國內公私立大學校(院)大二(含)以上及碩、博士班在學學生。
1、大學部: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,且成績達該系前10%以內,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。
2、碩、博士生: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者。
(二)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。
(三)此辦法培育之學生,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、博士班入學許可,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,可繼續給予培育。
(四)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此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。申請者需詳實說明個人所獲得之留學獎助情況並檢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、fellowship等相關證明。
申請條件:
一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獎助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,亦可至基金會官網(https://www.ht.org.tw/religion177.htm)查詢,申請同學請依序完成下列申請步驟。
1、至基金會網頁下載【Excel(新申請檔)】、【申請書(Word或PDF)電子檔】。
2、將填寫完成的【Excel(新申請檔)】寄至scholarship@ht.org.tw,建立申請者資料。
3、將紙本申請書連同自傳、歷年成績、推薦書、證明文件等所有相關附繳書面資料,以長尾夾依序固定,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基金會。